日本政府22日召开相关内阁会议决定,如果气象、海象条件没有障碍,将从24日开始将福岛第一核电站内储存的核污染水排放入海。
对于将核污染水排海的决定,日方声称核污染水经过过滤和稀释,所含放射性物质只有少量的氚,不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伤害。
这套说辞日方已经重复了N遍,但反对声浪一直强烈,一方面是这一说法从科学角度依然存疑,比如氚是否会以有机氚形式在生物体内富集,另一方面则是即使这种说法没问题,人们也不相信日方能够做到,因为日方,特别是福岛第一核电站运营方东京电力公司(东电)太离谱,劣迹斑斑。
(资料图)
核污染水的排放工作长达30年,东电能否做到负责任地稀释过滤核污染水?能否做到排放工作不出任何纰漏?能否对排放工作进行有效监管?按照东电多年来的一贯表现,这些问题都无法令人放心。
东电有多么离谱?事实上,福岛核事故演变到无法收拾的地步,就和东电的离谱直接相关。
01
美联社曾在“3·11”大地震后数月内对福岛核事故发生之初东电和日本政府的应对情况进行过调查,结果发现初期应对混乱不堪。
2011年3月11日下午地震发生后,时任日本首相菅直人意识到福岛第一核电站可能情况不妙,要求立即评估,但东电办公室电话无人接听。东电在地震后不到3小时内即在厂区内测出辐射异常,但直到震后6个多小时才将数据传给政府,以至于时任内阁官房长官枝野幸男在地震5小时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还在宣称“没有也不会发生核泄漏”。
美联社评论,震后最关键的几个小时内,日本政府无从获取核电站的确切信息,处于“蒙着眼睛飞行”的状态。
在核电站内部,超出预期的海啸让日常和备用供电装置同时失效,东电派出的应急供电车也因电缆太短而无法与机组联机。失去供电无法冷却的1号机组发生燃料棒熔化,机组压力容器内生成了大量氢气。日本政府建议东电进行蒸气释放,东电却考虑自身损失犹豫不决。
而当12日早晨日本政府强令东电释放蒸气时,东电又一直无法打开阀门,折腾了近8小时才总算成功释放蒸气。然而冷却水很快枯竭,需要注入海水进行冷却,但东电再度迟疑,结果1号机组发生氢气爆炸。几天后2号、3号和4号机组也发生氢气爆炸。一场原本有可能得到控制的核事故彻底变成了一场核灾难。
在前所未有的灾难面前,惊慌失措在所难免,但东电其实完全有机会避免走到最糟的一步。
日本是一个地震多发的国家,应对可能发生的地震灾害是所有经济活动都要优先考虑的安全事项,核电站自然也不例外,甚至要求更严。事实上,日本政府的地震调查研究推进本部早在2002年就公布了一项地震预测的“长期评价”,指出包括福岛外海在内的日本东部海域可能发生大地震并造成超过10米高的大海啸。
日本政府核电主管部门经济产业省的原子能安全保安院曾要求东电据此计算海啸可能带来的影响,但东电却一直拖着不计算。直到2008年,东电才基于上述“长期评价”计算出海啸可能高达15.7米。但东电高层随后选择把头埋进沙子里,以“科学依据不明”为由,拒不相信“长期评价”的结论,不仅仍然采取过去的防灾标准,还要求部下去说服参与相关审查的专家。
在后来的“3·11”大地震中,福岛第一核电站实际遭遇的海啸高度为15.5米。可以想象,如果东电根据“长期评价”认真做好防范,核事故或许根本就不会发生。
东电的股东后来将当时的东电高管告上法庭,要求其为核事故进行赔偿。诉讼中,“长期评价”是否可信、事故能否避免成为争论焦点。去年7月,东京地方法院在一审判决中认为,如果东电采取防海啸措施将“有充分可能避免重大事态”,判令被告赔偿13.3万亿日元。
02
忽视安全风险,业务漫不经心、粗枝大叶,这样的事情在与东电相关的新闻中屡见不鲜。比如,核事故发生后,福岛第一核电站内放射性污染水的泄漏事故接连不断,其中一些事故的原因令人意外。
2013年8月,4号机组附近的一个储水罐被发现其中存储的高浓度放射性污染水少了三分之一,约300吨污染水泄漏。事后调查发现,东电为存放污染水而设置的储水罐存在缺陷,没有设置水位计,导致水位下降也无从察觉,而且组成罐体的钢板为螺栓连接,而非焊接,导致连接处容易出现裂缝并腐蚀。
东电用于过滤核污染水的核心装置“多核素处理系统”(ALPS)也是各种问题层出不穷。比如,2021年,ALPS被曝出污泥罐的总共25个排气口滤网中24个破损。更令人震惊的是,同样的问题两年前就发生过,当时25个滤网全部损坏,东电对此既未调查原因,也未制定相关巡检计划,仅仅是更换滤网了事,导致这一后来被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认为明显存在设计问题的缺陷拖了两年都无人问津。
不仅在福岛第一核电站,在东电的其他设施也存在类似问题。东电的柏崎刈羽核电站自福岛核事故后为安全起见被停止运行,此后为重启运行一直接受原子能规制委员会安全审查。
就在相关审查项目相继通过、重启看到眉目之时,该核电站2020年至2021年却接连发生防侵入系统故障、职员私拿同事ID卡进入中央控制室等安全问题,于2021年4月被原子能规制委员会命令在“能看到自律性改善”之前禁止运行。然而两年过去,规制委员会在对东电进行审查后于今年5月认定,东电改善措施不充分,需要继续审查,维持柏崎刈羽核电站禁止运行的命令。
03
比起“散漫”,东电更为恶劣的,则是故意隐瞒和欺骗。
对于福岛第一核电站内的各种问题,迟报、瞒报似乎成了常规操作。据日本媒体报道,早福岛核事故发生后第三天,东电就已掌握到3号机组堆芯损坏率已达30%,加上1号和2号机组的堆芯损坏率也都超过5%,根据当时东电自己的内部标准,已经可以确认发生堆芯熔毁,需要采取相应的紧急应对。
但东电却一直以“堆芯损伤”来粉饰,直到同年5月才承认堆芯熔毁。在后来的调查中,东电一开始不承认公司内有认定堆芯熔毁的标准,后来承认标准存在。最终,东电于2016年正式承认,核事故发生时,时任社长清水正孝指示不使用“熔毁”一词,东电隐瞒了实情。
对于漏水问题也是如此。2011年4月,东电曾以为保存高浓度污染水腾出空间为由,将1.5万吨低放射性污染水排放入海。不过自2011年6月以后,东电长期声称没有新的放射性污染水排入海洋。然而随着2013年一系列泄漏事件曝光,东电最终于同年7月承认有高浓度污染水泄漏入海,并称是因为担心影响当地渔业声誉而未及时公布。
此事在日本国内外引起轩然大波,各界对东电的口诛笔伐不断,但东电并未因此吸取教训,很快就又来了一次瞒报。2015年2月,东电被曝在2014年4月即掌握有高浓度放射性物质从排水沟持续排入外海,却一直隐瞒未予公布,也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东电管理人员随后到经产省鞠躬道歉。
被人戳穿了就道歉,但道歉了依旧不改,继续瞒报、迟报,以至于日媒在报道这些新闻时,都用“隐瞒体质”一词来批评东电的“死不悔改”。
至于欺骗,最典型的莫过于东电2015年对日本渔民作出的不获得理解就不会向海洋排放核污染水的承诺。日本渔民一直强烈反对将福岛核污染水排放入海,东电便以这样的承诺对其进行安抚。
当年8月25日,东电先是向福岛县渔业协同组合联合会保证,“没有相关方理解”,对经ALPS处理过的核污染水就“不会进行任何处置”,而会将其“存储在电站内的储水罐中”。同月28日,东电又向日本全国渔业协同组合联合会保证,要在获取相关方理解的情况下实施对策,“今后将坚持‘不轻易向海洋排放的方针’”。
这两份保证都是以书面形式答复的,至今仍能在东电官网上找到,也得到日本政府认可。然而今天的现实却是,尽管渔业团体仍然坚决反对核污染水排海,但白纸黑字的承诺早已被东电和日本政府抛诸脑后。
此外,为了宣传经ALPS处理的所谓“处理水”的安全性,东电近年来组织相关方、当地居民等到福岛第一核电站进行“视察游”,这一过程中东电人员会用辐射检测仪测试“处理水”样本,证明其放射性达标。但《东京新闻》2022年10月披露,东电使用的检测仪灵敏度不高,该报记者用放射性铯含量达到排放标准19倍的水做实验,同类检测仪没有反应。
04
事实上,东电标榜安全的“处理水”问题多多。ALPS各种毛病不断,包括多次发现漏水和上面提到滤网损坏等。而更大的问题是,它对核染水的过滤效果也不像宣称的那样好。
按东电的说法,“处理水”中的放射性核素只有氚,其他核素应该都已被去除。但东电2018年9月承认,对“处理水”的分析发现,其中80%放射性物质含量超标,部分储水罐的“处理水”中锶90等的含量甚至达到排放标准的约2万倍,这些超标的水需要再次过滤。
东电之所以承认,也是因为这一问题在同年8月底经产省组织的居民听证会上被人指出而广受关注。东电此前只在网站上默默公布了相关数据,并但未主动披露超标事实。日媒评价,若非听证会上有人指出,此事恐怕就被“埋没”了。
目前,根据东电官网数据,在福岛第一核电站储存的133万多立方米已经过ALPS处理的核污染水中,达到东电定义的“处理水”标准的只占约三成,其余约七成则是未达标的所谓“处理过程水”。
上面仅列举了“3·11”大地震以来东电的若干劣迹,东电在此期间实际干过的离谱之事要多得多。而且东电的离谱行为也不是“3·11”大地震以后才有,此前就出现过多次。
比如,2002年,日本原子能安全保安院宣布,接到举报后经调查确认,东电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对福岛第一、第二核电站以及柏崎刈羽核电站发生的29次事故篡改过记录。东电时任社长南直哉等高管随后辞职。2007年,新澙县中越地震发生后,东电迟报地震造成的柏崎刈羽核电站变压器起火与核泄漏,引发日本国内一片声讨。
东电这些离谱行为的背后,是将本公司利益放在唯一优先位置的自私与贪欲。东电及其管理层考虑的只有降低成本、减小损失或是维持声誉等自身利益,全然不把环境安全、民众健康等公共利益放在心上。
而日本政府在很多问题上也对东电姑息、迁就,甚至与东电“穿同一条裤子”,为其站台。这样离谱的东电如何让人相信,而日方号称“安全”“透明”的核污染水排海计划又如何让人放心?
(读懂世界大事,请关注“伍之管见”微信公众号。)
责编:张靖雯
关键词: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非商业周刊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 在本网的新闻页面或BBS上进行跟帖或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3 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4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