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资料图)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集科技”或“公司”)
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 Shumin Wang(王淑敏)女士提交的《关于
提议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内容主要
如下:
一、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Shumin Wang(王淑敏)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
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
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
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在发布股份回购实
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
动公告后 3 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
注销。
二、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
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
行。
万元(含)。
万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000 万元、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股至 111,111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6%至 0.11%。
三、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直接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直接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 Shumin Wang(王淑敏)女士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推进回购股
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
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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